(2022)浙 08 民初 235 号调解协议公告 发布时间:2022年9月20日 浏览次数:345 次 本院受理的(2022)浙 08 民初 235 号公益诉讼起诉人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刘建强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 讼一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 定,对本案调解协议进行公告,公告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。 联系人:叶见青 联系方式:05703081208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刘建强调解协议